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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往的许多年中,耶稣基督的教会经历许多来自教会内部及外部对圣经和教会本身的攻击。为了回应这些内外在的攻击,教会体会到必须要对圣经的教导(或称为基督教教义)有明确的解释及辩护的必要。
此种辩护通常需经过许多的研究,以及教会间多次的讨论,才能将所讨论的内容写成简短的文件。这些专门为解释或辩护基督教教义所写成的文件,一般称为信条或告白。
公元1500年,欧洲的教会,尤其是荷兰、比利时及法国的教会,受到罗马天主教政府的残酷迫害。忠心的信徒及神职人员们被诋毁为叛乱者、破坏法纪和危害安宁的人。许多的信徒被酷刑拷打甚至于被杀害。他们被指责并被控以叛乱罪名。其所以被控告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忠心的教会领袖们,公然地反对罗马天主教会中所教导的异端。
为了表明他们不是叛乱者、异端邪说份子及违法乱纪的人,一位年轻的牧师德布利 写下《比利时信条》。其中他清楚并忠实地将圣经对多项主题的教导做成摘要。所有此信条的三十七条文几乎皆以“我信”作为起头,表明作为教会成员的个人信仰。德布利在写此信条时参考了加尔文(John Calvin)的著作。加尔文是一位耶稣基督忠心并有恩赐的仆人。
《比利时信条》后来被荷兰的全国宗教会议所采纳,并经审慎评估后,被多特会议(公元1618—1619年)采纳为归正会的教义准则之一。 《比利时信条》成为“三项联合信条”之一(另外两条为《海德堡要理问答》及《多特信经》) 。所有归正会的神职人员都必须同意并维护三项联合信条。如此,它可以帮助归正会在讲章的信息和教义的教导方面取得一致性与一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