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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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我主耶稣基督所爱的众圣徒:
在上一个主日里,我们根据第三条诫命的内容,探讨了要如何使用耶和华我们神奇妙圣名的问题。在主日36,要理问答已经提到了不必要的起誓。这个起誓的问题极为重要,以至于要理问答专门用一个主日来讨论这个问题。
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首先,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奉主的名起誓?其次,我们可不可以奉其他事物、圣徒和受造物的名起誓?这两个问题都与我们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5章里那个相当严肃的声明有关,“什么誓都不可起”。后来,雅各又重复了这句话,“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雅5:12)。显然,原则很明确: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那么,我们到底能不能起誓,或者说我们一定要起誓吗?在教会历史上,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许多组织(我特别指浸信会和贵格会)因为基督的这番话拒绝起誓。如今,我们面对的问题不同。这个问题就是如果人不信神,他可不可以指着神的名起誓。许多人拒绝起誓,是因为他们拒绝神,不是因为他们顺服他的话!
人们确实做过许多尝试,尤其是在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这些人曾试图废除公开场合中的起誓,他们主张以声明或承诺的方式代替这种起誓。但是尽管如此,尽管许多国家也不要求起誓,起誓还是被保留下来了!在大多数国家,起誓时做伪证或说谎言,仍是要受处罚的罪过!显然,在大部分地方,起誓还是非常严肃的。
所以,我们应该为此感恩,因为起誓确实是圣经里的原则。过去,人们曾使用过这个原则,如今它仍然有价值和功效。起誓的方式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在以色列,起誓的时候,手要放在胯上或者举向天。在我们这个时代,起誓的时候要举起两根手指,或者把手放在圣经上,与此同时说,“神啊,帮助我”。虽然起誓的方式变了,但本质是一样的。起誓仍然是一种必要的形式,也是神赐下的,目的为了是“维护并宣扬忠诚和真理”。这是圣经教导我们的,也是我们宣言的立场。我把本主日总结为以下几点:
起誓必须被用来维护并宣扬忠诚和真理。
1.起誓的特殊性质
我们必须明白,起誓是一种特殊的方法或形式,不应当被随意用于各种场合;相反,只适合于某些特殊的场合和时侯。这可能正是主日37的重点。
在马太福音第5章里,主耶稣基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后来,雅各在他的书信中重复这件事时,他们两个人实际上都是指着起誓的特殊性而言。起誓已经被世俗化,变得稀松平常了,因此确实变成了滥用神的名,完全不考虑神荣耀的一个空洞形式!基督不是说不允许起誓,而是说不必要的起誓或指着神以外的其他事物的名起誓都是错误的。
也许你知道犹太人很习惯于起誓。他们也明白起誓是一种特殊的形式,是必须遵守的!为了避免各种起誓包含不同的意思,他们开始对此作区分。他们说,如果你指着这件事物起誓(比如说耶路撒冷城)就比你指着另一个东西(比如说你头上的头发)更有约束力。实际上,这样做导致人们说许多豪言壮语,却不履行誓言。所以,整个起誓的过程就变成了一种罪恶的说话方式。基督在教导中试图恢复起誓应有的位置。他向我们显明了起誓的特殊性。
起誓不应该被经常使用,而必须被用于特殊的场合里。总的说来,我们应当通过说诚实话而叫人认识我们。正常情况下,别人有了我们说的话应该就够了。如果我们答应了某件事,我们就应当去做。如果我们拒绝了某件事,或者否认某事,这就应当被接受。我们难道不是诚实的的人,是传讲真理并且行出真理的人吗?这不正是我们作为神的子民应有的名声嘛!
关于这一点,我要指出的是,只为了加强说话的分量而用这种强烈的措辞,结果常常令人怀疑其真实性。事实上,一个人语气越强烈,越是老说“我发誓”,他就显得越不可信。而且,人有时侯为了达到目的或是保护自己,很容易使用强烈的措辞,我们不要被蒙蔽了。
在此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使徒彼得背叛主的那一夜。首先,他只是否了他是与耶稣一起的,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随着夜幕渐深,对他的指控越来越多,他的语言也越来越强烈。我们在马太福音26:72中看到,他终于以起誓来否认,并且他开始发咒起誓!
我希望我们能明白,彼得随着沮丧和恐惧的加深,他的否认也越来越强烈,最终导致假誓言,做伪证,因为一旦你开始往这个方向走,你就无法停下来。要么你立刻承认事实,要么你就会更强烈地否认,甚至指着神的名起誓!
起誓乃是向神呼吁,这就是要理问答所做的精彩而明确的定义(答102)。当我们接受起誓或开口起誓时,我们就是向神呼吁。起誓意味着我们呼求神做我们的证人,来“见证事实”。我们把自己放在天上的宝座前说,“主,你知道我在此说的是实话,我在你面前说话”。
起誓的深层含义是,只有主知道事实的真相!只有主可以看穿人心。是的,人心是诡诈的、狡猾的、罪恶和阴险的,但是主完全知道什么是真假,什么是对错!他是唯一的永生神,天地间的至高审判官,谁敢在他神圣的面前讲虚假的话?
起誓的特殊性在于它生动并有意、直接涉及到神。起誓是指向神的。那么,这也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而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整个问题都被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一个更严肃的层次!现在神的名被提到,他被求告,他被呼吁。所以问题变得十分强烈而紧迫!
马上会有人说:难道神不是一直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吗,不是我们所说的每句话都会受到他神圣的审判吗?是的,这是千真万确。我们的整个生命都在他的面前,他可以参透万事。
尽管如此,直接呼求耶和华神仍然是一件十分特殊的事情!我们会不会用他的名来达到自己邪恶的目的,来掩盖自己的罪呢?我们会不会通过起誓使他与我们的罪有关呢?我们是不是敢激怒永生神?如果我们敢,那么我们就会故意,并且有意滥用主的名而使他发怒!
起誓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向神特别呼求。我们呼求那位准确无误、洞察人心的主。这就是为什么起誓只能奉主的名!要理问答说得很精彩,“这种尊荣是不能归于任何受造物的”。指着地、城市或者圣殿起誓是完全愚笨的做法,因为那些都是受造物,并不能肯定或否认什么。除了神,没有人知道人心,而且在誓言里我们可以呼求他,也只能呼求他!
起誓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因为它把问题带进最终、决定性的层面上。在这个亮光下,注意我们主耶稣基督受审时所发生的一切是很重要的,我们在马太福音26中读到这一点。当基督不回应各种假证人和所有针对他的谎言时,大祭司使用了最后一个方法,最后关键的一步。他让基督起誓,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63节)。
现在屋里的所有人都看着他,紧张的气氛达到了高峰,因为显明真相的时刻就要来了。这个人,拿撒勒的耶稣,敢不敢指着永生神的名字起誓,说他确实是救主、基督、神的儿子?也许大祭司这样做是一种手段,想吓退耶稣或是诱捕他。但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时刻,一个起誓的时刻,为了使真相大白。
而基督回答:“你说的是”。这并不像某些人解释的那样,“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基督这些话的意义是:正如你所说,我确实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在誓言下,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肯定了他就是救世主,虽然他知道这个真实的宣告会把他送上十字架!在誓言下,在神面前,他说,是的,我是基督!神啊,帮助我,我就是!
要理问答说,旧约和新约里的圣徒都曾正当地起誓过,例如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大卫、和保罗,而基督也使用过,所以我们明确得知道他就是我们的救主。他起誓过,毫不迟疑地指着神的名宣称他是我们的基督,我们的君王!我们也应该这样看待他,像他随后对大祭司所说的一样:“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著天上的云降临”。
基督做了起誓,这是他服事中最重要的一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他服事中的亮点。他在神和人面前都承认他就是基督!而全能的耶和华神为他辩护,并且证明了他没有起假誓,因为他从死里复活升天,并坐在神的右边。基督喜爱真理并且奉神的名传讲真理。不得不说,基督耶稣也为我们成就了这条诫命。他在受审时没有妄称神的名,而是为了神的荣耀和我们的益处而使用了神的名。所以,他作为神的儿子,维护并宣扬了忠诚和真理。
如果你曾经怀疑拿撒路的耶稣不是基督,不是你的救主,那你就会因为他起的誓而得安慰。他毫不犹豫地呼求神为他作见证,而神完全又公正地为他辩护。因为合法的起誓就是向神呼求,只要是行在真理之中,神必会记念和辩护!我来到第二点。
2.起誓的两个目的
如果我们看到了起誓的特殊性,我们必须也看到其目的。因为它特殊的性质,所以你不会在日常生活里经常听到要求起誓。要理问答实际上只提到了应该起誓的两种场合,也就是,当政府要求百姓这么做、或者必须这么做时。
现在政府只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人们起誓。我们可以分为法庭上的起誓(在法庭上被使用:为了保证讲实话、完全的实话和只有实话)和就职宣誓(在加入需要信任的公众部门时要求起誓,比如成为一位政府官员、警官、医生等等)。
第一种情况是在法庭上的起誓,为了证词的严肃性(这有可能是生死攸关的问题)。第二种情况是为了显明职位的份量,具有公众的信任性(也容易被误用于营私的目的)。在这些严肃的问题上,在这些关键时刻,求告神的名!
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必须为政府仍然要求起誓而感恩。因为这意味着政府在本质上承认自身力量的局限性,承认每个部门都在一个更高权威和最高权威之下。起誓的这些作用说明地上的行政官员和法官是指向天上的行政官和审判官,必有一日神要跟地上的每个人清算!
然后,有人可能会说,在法庭上起誓只是一个仪式而已,因为大多数政府官员和法官都不相信。起誓只是一种传统。这可能是真的,但这仍然是一个好传统,一个应该维持和继续保留的传统!对人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仪式,但对神来说不是!在他眼里,人们求告他的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使用起誓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在确有必要起誓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最初要理问答的作者所说“必要”的意思。他也许是指紧急情况,例如战争;或者是指在较大的冲突中,可以用起誓来消除疑惑的情况。使徒保罗正是在后面这种情况下起誓的。他要哥林多人知道,他不拜访他们不是出于恶意,他离开他们是为了宽容,而不是忽视。在这一点上,为了除去疑惑,他补充说:“我呼吁神给我的心作见证”(林后1:23)。
上述起誓的两种情况---政府的要求和必要的时刻,都显出起誓的目的是为了在严肃、重要、甚至极端的情况下,维护并宣扬忠诚和真理。人们靠自己做不到,所以他们需要呼求神,只有神知道他们的心,也只有他是最后的审判官。
要理问答说,起誓是为了神的荣耀。确实,用这种方式起誓的国家都是荣耀并记念神的。所以,在我们生命中的关键时刻神介入在其中。因此,我们向他宣告,并求他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这地上荣耀他自己。
要理问答还说,起誓也是为了我们邻舍的益处。我们的邻舍能够得益,唯有那些居高位的人知道他们自己是在神的权柄下,唯有受审的人面对的是起过誓的证人。我们的邻舍能够得益,唯有每一个与事情有关的人都知道呼求神的名。唯有这样,忠诚也就是忠实,才能被维护,真理才能被传扬。
任何担圣职的人都应该知道非常重要的一点,他最终不是向人交账,而是向神交账,因此,他们也要承诺按这个原则来生活、工作。所有蒙召为真理作见证的人都知道,他们最终是对神负责而不是对人,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唯有这样,才能坚持并传扬忠诚和真理。
当社会或民族——像基督时代的以色列那样——在神面前失去了应有的觉悟,并开始使用不必要、错误的誓言时,生命就穷乏了。那时,神是不被荣耀的,邻舍的权利也被践踏。人们不遵守他们的诺言,在国会和法院里腐败猖獗。
第三条诫命说:你不能滥用神的名。这意味着我们的生活应该非常重视神的存在。我们应当时时诚实和守信,无论何时需要,我们都不应迟疑呼求主名,在起誓中呼求主。这样我们可以荣耀主和造福邻舍。任何这样做的人都会得到基督亲自的辩护和祝福,也知道:“我曾寻求耶和华,他就应允我,救我脱离了一切的恐惧。凡仰望他的,便有光荣;他们的脸必不蒙羞”(诗34:4-5)。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