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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作者 Wes Bredenhof
证道类型 经文证道
圣经书卷 希伯来书 诗篇
阅读经文 希伯来书9:1-14
证道经文 诗篇15

基督耶稣所亲爱的众圣徒:

我相信,你们当中有很多人曾去看过不同的体育赛事。冬季,也许你们会去看温哥华加人队(或国家冰球联盟中其他队)的曲棍球比赛,也许每年的这个时候,是看卑斯雄狮队(或是加拿大足球联盟中其他队)的足球比赛。如果你要去看比赛,你知道只有一种方法,就是必须买票。这是生活中的一个常例。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实行会员制──通常只允许会员进去。教会也是如此,想想你上次参加圣餐礼的经历。当然,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教会,坐在这里的长椅凳上,因为这毕竟是公开的活动。但如果你要领圣餐,要吃那饼喝那杯,正常情况下,你必须是会友。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其它的例子,但我想我们都得承认不管参加什么活动,无论是属神的属世的,都有相关的条件。

鉴于此,对于我们的证道经文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实在不应感到惊讶。在经文中,大卫问耶和华:“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实际上,他是在问:谁能亲近神,与神同住?要得见神的面有何条件?因此,今天我们的证道主题就是这个简单的问题:谁能近前来,住在圣洁的神面前?

在这篇讲道中,我们要讲以下三点:

  1. 剖析问题
  2. 发现答案
  3. 依靠应许

1. 剖析问题

这首诗篇的小标题告诉我们,本篇是大卫写的,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一点。这个事实把我们带向它的历史背景。诗篇开头提出的问题谈到了神的帐幕和神的圣山。也许我们会马上想到锡安山上的圣殿,但是不要忘了这殿是直到所罗门的时代才建起来的。在大卫作王的时期,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在以色列有两个敬拜的中心:一个是基便,即帐幕的所在地;另一个是锡安山上的耶路撒冷,因为大卫最终把约柜带到那里,也就是后来建造圣殿的地方。一方面,在希伯来文中,“基便”这个词是“山”的意思,但另一方面,在诗篇2:6中,却明确地称“锡安山”为“神的圣山”。所以,我们不清楚第1节中“圣山”所指的具体地点。但我们可以肯定,这首诗最初的犹太读者必定知道这“圣山”是指神在敬拜之地的居所,无论具体是在哪里;他们肯定知道这是指至圣所,或存放约柜的内殿。

因此,问题是谁能居住在神的圣所,亲近他,在他面前与他同住呢?如果从字面上翻译第1节的前半部分,就是:“耶和华啊,谁能在你的帐幕中寄居?”“寄居”这个词跟“居住”有点不同,“寄居”的意思是暂时居住。随后,第1节接下来说:“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这里指的是比临时居住更长久的一种居住。

这些问题要从旧约敬拜的背景,特别是大祭司所做的事情来看。在希伯来书9章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记载。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赎罪日进入至圣所,进到帐幕或圣殿的内室中。大祭司不能随随便便地进去,他要做很多预备,因为毕竟他是要觐见以色列的圣者。因此,他进去的时候就不能毫无准备。他得带着血、带着祷告进去,而且当他进到至圣所时,必须很快做完他该做的事,然后离开。他不能在里面呆太久,哪怕多逗留一会儿也不行。这是为什么呢?诗篇5:4告诉我们,恶人不能与神同居,哪怕只是片刻也不行。

这一点说明第1节的提问是一个反问句,而反问句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所有熟悉圣经的人都知道,答案就是:没有人能与神同居。没有一个罪人能到神的面前,停留哪怕只是那么一会儿,就更不用说以某种永恒的方式与神同住了!如果我们以旧约的眼光来看诗篇15篇的问题,那么我们会有一种虚空感,会意识到如果我们要与神建立有意义的关系,我们还需要点什么。于是,我们会有一种渴望,希望能有一种途径脱离这种光景。的确有一种途径。若我们来看这首诗篇给出的回答,就会找到这途径。

2. 发现答案

这首诗篇的回答列出了可以活在圣者同在中的一些条件或品质,以此强调第一节的反问句。这些条件或品质有10条还是12条,要看你怎么算了。让我们简要地看一下都有哪些条件或品质。

第2节首先给出了两条概括性的品质和一条具体的品质。不过,要具备这些品质看起来极其困难,因为大卫告诉我们这人的行为无可指摘。“无可指摘的”或“完全的”这类词让我们回想起我们受造时的最初状态。当亚当和夏娃被造时,他们是完全的,能活出被造的目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为神的荣耀而活,这也是能寄居在神圣所的人的生活目标,是能住在神圣山上的人的目标。

这人还作事公义,意思就是他始终如一地尽忠职守,不论其职责是对神或是邻舍。这种人总能不负众望做合宜的事。

然后第2节接着说,他心里说实话。因此,这并不只是关乎外在行为的问题,也是一种内在态度的问题。他在心里说实话,他也说出心中的实话。谎言,是与谎言之父(魔鬼)联在一起的。但谎言在他的心里和他的生命中毫无立足之地。你是否开始感到这里列出了无法达成的高标准呢?

这些高标准也贯穿在其余的经文中。第3节告诉我们,这人不以舌头谗谤人,也就是说,他一生从不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而且他不恶待朋友,从不毁谤邻里。第4节告诉我们,这样的人藐视匪类,因为那些可憎的匪类完全藐视耶和华,不敬畏他。这人发现他自己与这些匪类格格不入,相反,他喜欢亲近那些敬畏耶和华的人,就是那些尊崇并荣耀神的人。他愿意尊重这些人,因为他觉得他们值得尊敬;他也喜爱与他们亲近。第4节还说,这种人诚实守信,并忠于自己的誓言,他发了誓,就不更改。他是那种能真心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人。

接着,在第5节中,我们看到这种人不放债取利。这涉及到旧约中禁止以色列人互相收取借贷利息的律法。神的子民可以向外邦人收取利息,但不允许相互取利。最后,第5节告诉我们,这种人不受贿赂以害无辜,他不会为了经济利益而伤害他人。

最后的几种品质有些看起来似乎相当普通,至少对我们而言是如此。但在旧约时代,这些品质却跟当时的文化习俗相违背。有证据表明,当时的以色列人互相取利,并使之合理化。不要忘了主耶稣是如何与犹太人谈到他们有关起誓的习惯。犹太人认为,如果他们指着殿起誓,就算违背誓言也可以逃脱惩罚;但如果指着殿中金子起誓,就该谨守。然而,诗篇15篇却不是这样说,而是说会与神同住的人,必是能够坚守誓言的人,即时片刻也不会背弃。

因此,为了以免我们忘记,第2节详细地列出一个无法想象的高标准。即使你在那些外在行为上都做得很好,然而第2节依然一直在那儿指责你的种种不是。

所有这些都将我们引向一个明确的答案:没有人能与神同住,也没有人能住在神的圣山上。因为我们要与神同住,就必须完全,必须圣洁。然而,没有一个人是圣洁和完全的,我们都是破碎的人,我们都不圣洁。这首诗篇藉此指出,我们不要看自己。如果我们找到的答案一看就是反问句,那么答案就不在我们这里。相反,我们要仰望神,去看他给的答案。

他的答案就是那位末后的亚当,即基督。这首诗篇向我们指出,耶稣基督就是第1节所提问题的答案,因为除了基督以外,还有谁能行为正直呢?还有谁能始终作事公义呢?除了基督,还有谁能心里说实话呢?他就是真理!他生命的每个方面──从不毁谤到守约、秉持公义,都完全反映了神的律法,因此,在各个方面,基督都是唯一的那位。

我们从所读的希伯书9章中可以看到,基督获得了进入圣所和至圣所的权柄。我们的主耶稣乃是用自己的血进入圣所,并且不只是短暂的停留。不,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他在圣所定居!他的工作已经完成,可以永远住在圣所里,在神的圣山永远居住。

既然我们在这首诗篇中看见了基督,那么我们就不再把第1节看作是反问句了;既然我们看见字里行间所反映出来的主耶稣和他的生命,那么我们便不再感觉虚空了,因为有一个人完全符合这节经文中的描述!

然而,如果我们只停在这里,那么这对我们也没多大帮助。但是,有一个好消息:藉着信心,我们就与这位救主相连。不仅仅是连在一起,而且是以最深的方式联合。我们在灵里与他联合,这样我们就在基督里。作为基督徒,这对我们的生命有两个结果。

第一个结果是:因为我们与基督相连,我们也就可以与神同住。当我们以旧约的眼光来读这诗篇时,我们会有拦阻。然而,当我们读这首诗篇时,将眼光放在基督及我们与他之间的联合上,它就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通过基督,我们就进入天父的同在里,就在生命中经历神永远而非短暂的同在。更奇妙的是,他还藉着圣灵与我们同住。因此,从原则上讲,我们与神之间不再是疏远的,而是你能想像到的那种最亲近、最密切的关系。

第二个结果就是: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会引导我们把2-5节当作指南,从而知道自己应当作什么样的人。如果这是基督的样式,我们既与他联合,那么我们的生命岂不是也应该与他一样吗?这些经节让我们看到了如何去感恩,如何去爱圣约要求的顺服。主耶稣是完全的大祭司,他已经进入至圣所,而我们就在他里面。现在让我们思想一下这一点。我们在他里面,他在至圣所中,那么,这就意味着我们也已经进入至圣所了,原则上至少是这样。对我们而言,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生命原则上也要反映出我们的身份;而这个原则要在这地上得以实施,我们必须成为与我们身份相符的人,例如作事公义。我们是那种可以让人信靠的人吗?我们是否忠于我们的神和邻舍呢?或者藐视匪类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可以问自己:“我们与那些藐视和不敬畏这位圣洁神的人共处时,是否会觉得不安呢?”第2-5节经文还会引导我们问更多这样的问题,但是我想大家可以抓住思考的大方向,就是神已在圣经中设定了高标准,而基督已经达到了这些标准,那么,我们在基督里的,也要努力活出这些标准!这样,藉着基督和他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我们就住在神的同在中,从今时直到永远。关于这点,在本诗篇末尾的应许中还有更多的内容。

3.依靠应许

第5节的最后几行包含着这样一条简单的应许:“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动摇就意味着你在神的审判下站立不住。在圣经的其他地方,我们看到,那些作恶的人动摇、被驱逐,他们体会到神的公义;同时,义人却可以站立得稳,且根基牢固,他们将房子建在磐石上。因此,当大卫说“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时,他实际上是在说,这样的人将不必面对永恒的审判和定罪。

那么,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回到第1节。我们谈论谁能与神同住,谈论这位在圣经里被描述为烈火的神。圣经告诉我们,没有人见到神后,还能存活。在以赛亚书6章中,以赛亚扑到在这位神面前地,颤抖着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但现在,诗篇15篇中的这个人却与这位神同住。如果我们思考这点,我们就会明白第5节的应许。因为如果神允许这人住在他的面前,那么谁还能伤害他呢?如果这位全能的审判者、这宇宙的主宰接受了你,那么还有谁能定你的罪呢?

你看到这应许了吗?!这应许就是为了可以接纳。以弗所书1:6告诉我们,我们是藉着神的爱子——基督——被接纳(我个人很喜欢这段话,因为它太美了!)。因此,我们现在正与神同住,因为我们已被接纳,进入他的家;所以,我们永不动摇。既然我们永不动摇,我们也就永远不会面对审判,因我们是在基督里的。实际上,因着这个应许,我们可以期待诗篇15篇的应许被完全成就。虽然启示录21:3对你们来说也许并不陌生,但我相信那不是陈词滥调。因此,还是让我们来看看这段经文:“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

我们既有了这丰富的应许,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亲爱的弟兄姐妹们,我们必须抓住这个应许不放,并且依靠这个应许。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让我们崩溃、叫我们动摇的事。那么,让我们定睛在这个应许上,信靠这位义者,你就必不动摇。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会遇到困难,不会有怀疑或疑问。但当你经历困难时,拯救我们的磐石就会成为我们的帮助,这些真理是你唯一能够确定的东西。让我们依靠神,并信靠神在耶稣基督里给我们的应许。他是你的神,他就在你身边,你必不至动摇。

所以,现在就让我们来唱这首诗篇。当我们唱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我们歌颂的是谁。这是歌颂基督的。当我们一边唱一边思想基督时,这些词句对我们这些基督徒才有意义。我们歌唱与他的联合,我们歌唱认识到他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求他在我们里面动工。这首诗篇完全是关乎基督和我们在他里面的身份。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