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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作者 佚名
证道类型 经文证道
圣经书卷 马太福音
阅读经文 马太福音18:15-20
证道经文 马太福音18:15-20

我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雅各•杜博森(James Dobson)在他的育儿名著《敢于管教》一书的介绍中,描述了一位慈母的可悲境遇:她三岁的女儿极其叛逆,因而,这对母女常有意志方面的较量。

每当这位女孩不想做母亲让她做的事时,她就尖叫哭闹不止,直到母亲作出让步;但是,即使母亲顺从了她的心意,她还是蛮横无礼、怒目相向,根本不把母亲放在眼里。

原来,这位母亲是遵照现代“育儿专家们”的建议和方法养育她的千金的。这些专家们认为,只要你耐心、宽容地对待你的孩子,你一定能赢得他们的心;你要鼓励孩子将叛逆的思想表现出来,这样有助于孩子排遣心中的敌意。

他们说,家长和孩子之间产生冲突是由于误会或持有不同观点;如果这位母亲能和她女儿推心置腹地谈一谈,替女儿说出心中的感受,那么她们母女间的冲突就能够得到解决。

这位母亲历尽痛苦才发现,那些育儿专家们错了,错在两个方面:第一,他们没有原则,也不施行管教;第二,他们不把这种错误行为叫作“罪”,也没有看到,罪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

简而言之,他们没有按圣经原则对待罪,也没有按圣经原则实施管教。他们不懂得,罪就要被当作罪来处理,否则它不仅会毁了犯罪的一方,也会毁了容忍的一方。弟兄姊妹们,家庭中是这样,教会中也是这样。我们必须敢于照着神的话语来施行管教。

作为信徒,我们要敢于不盲从所谓专家的建议,不顺应当代的潮流(如:教会纪律松懈),不听取这个时代所流行的“智慧”(如:我们是谁,竟敢论断人?),也要敢于去做那些被很多人故意忽略的难事。

信徒必须这么做,因为这是神的命令。管教在家庭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教会生活中也是如此。管教需要不断进行、永不止息,每一个教会成员都有管教的义务和责任,最重要的是,管教是爱的表现,箴言书3:11-12中说:“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或作惩治),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

这正是我们的主在马太福音第18章所教导的重点。耶稣告诉他的门徒,他的信徒,神的子民对他很宝贵;他告诉他们,神的儿女享有很高的地位,应该得到极好的看顾,受极大的尊重(他们极为宝贵,以致没有一个人会失丧)。

在马太福音第18章的这一部分,耶稣教导说,父神深爱着他的儿女,他不会允许罪在他们的心中和生命中溃烂流脓,也不会允许罪破坏神家里的合一,或主内弟兄姊妹之间的团契关系。

因着爱,主一步一步教我们如何认罪,如何得赦罪,罪人又如何彼此和好,也与主和好。这是圣经的教导,也是《比利时信条》第32条归纳教导我们的。

基督教导他的教会如何施行管教。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1. 管教是私下的劝诫;
  2. 管教是带着牧者的心劝诫;
  3. 管教要坚持不懈。

1. 管教是私下的劝诫

在第15节中,耶稣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这里的“你的弟兄”指的当然是主内的弟兄姊妹,教会的成员,神的儿女。管教是私下的劝诫,是神家里人的做法。

拥有同一信仰,信同一位主,同在主基督的恩惠与祝福上有份,靠着基督的灵在平安中联结,并且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的人都应该这么做。

那个目标就是,用我们的生命使神的名得荣耀,基督的尊荣被高举,基督教会保持其纯正性,罪人得以与神和好。因此,劝诫远不是弟兄姊妹之间重修于好的问题。当然,这也很重要,因为爱弟兄是神的命令。

但是,耶稣的这番话所强调的是,我们指出弟兄的错是为了把跌倒的弟兄姊妹带回到他的主面前,以使他们回到与主的相交中。所以显然,当一个弟兄或姊妹犯罪得罪我们的时候,他们也得罪了神。没有承认的罪或者还没有悔改的罪不仅会危害信徒的(属灵)生命,(有时也会危害其肉身的生命),同时也会危及教会。

所以,为了我们亲爱的弟兄姊妹,为了他们与主的相交,也为了我们主的圣洁和尊荣,我们都蒙召参与教会的管教。这意味着,基督教会中大部分的管教都不是由长老来实施的,而是由你们这些教会成员来实施的。

这意味着,作为弟兄姊妹,我们在彼此劝诫的问题上都蒙了同样的呼召,在神面前有同等的责任。只要时机合适,我们就应该彼此劝诫。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得罪弟兄”,简单说一说它的性质。

耶稣在这节经文中所提到的罪,可能是得罪我们个人的(例如,羞辱我们,打伤别人,或因受到恶语中伤而勃然大怒等等);可能不是针对我们,但他犯罪的时候我们在场(例如,年轻的基督徒注意到他的基督徒朋友最近常常随便起誓,或是妄称神的名);也可能有人犯罪,我们知道了这件事(例如,你的一个基督徒朋友向你夸口说,她从商店里拿了一付漂亮的耳环,放进自己的包里,而且谁也没发现)。

这些不是我们可以一笑了之的,是需要弟兄姊妹相互劝诫的。如果我们认真对待自己的信仰,真诚回应基督对我们的呼召,并且真心爱朋友,那么我们就应该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亲自指正他的错误。

当然,有些罪不属于这一类。它们影响面更广,涉及的人更多,罪的性质更严重,不是两个人能解决的。

我刚读完一本书,它讲述了一间教会的副主任牧师跌倒犯罪而后又回到神面前的感人故事。这位牧师在十三年中曾与三个教会中的十个女人通奸。该教会的主任牧师是唯一发现他犯奸淫罪的人。他立即叫来一位长老,然后就此事召开教会理事会会议。接下来的那个主日,他们又向全教会通报了这件事。由于这事性质恶劣,影响面广,因此它不能用私下劝诫的方式来处理;教会这样做也是为了让全体弟兄姊妹同心祷告,求神使他悔改。

所以,罪有不同的种类,处理罪的方法也要各不相同。我们要学习分辨,酌情处理。好,回到今天的经文,基督在这节经文中所指的主要是个人的罪,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得罪邻舍的那种罪。对于这些罪,我们不应该一开始就跟别人说三道四,免得它们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应该以爱心和忠心去私下指正。

2. 教是带着牧者的心去劝诫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彼此劝诫呢?我们的出发点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下面我们来看看管教的第二个方面,带着牧者的心去劝诫。弟兄姊妹们,我听很多人说他们讨厌去指正别人的错误,怕跟人发生冲突,所以退缩不前。

我猜这是因为我们是在用属世的定义来看待指正别人错误这件事。世人将劝诫描绘成两个人之间对峙,常常你一言我一语,随即升级为暴力相向。

但是,这不是圣经中所说的劝诫。当亚当夏娃堕落犯罪的时候,神是怎样指正他们错误的?他是带着大队天使天军去的吗?他大发雷霆、出口伤人了吗?神揪着他们的脖子把他们扔出去了吗?

没有!神是带着爱他们的心、牧者的心温柔地指出他们的罪的,是带着他的恩典去找他们的。没错,神用他的话语警戒了他们,宣布了对他们的咒诅,但是神的话是良善的,是充满慈爱和怜悯的。

我们再来看看拿单。拿单去找大卫,指出大卫与拔示巴犯奸淫罪的时候,他并没有怒气冲冲,掀翻他的家具,冲着他大吼大叫,而是用引人入胜的的方式给大卫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比喻,最后告诉大卫:“你就是那人。”

还有,当我们升上高天的主指出彼得不认他的时候,他是以慈爱和温柔使他得造就的。所以,在基督的教会里,劝诫不是身体上的威胁,也不是争吵、辱骂或者严厉地逼供。在基督的教会里,劝诫是出于爱的面对面的讨论,就像一个母亲或父亲与自己的孩子一起坐下来,指出孩子做错了事情一样。

这种出于爱的劝诫,其出发点不是让我们自己得到满足,也不是使他难堪,更不是为了烦他,使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正如前面提到的,我们的出发点必须是把我们的弟兄姊妹赢回到与主的相交中。

我们要显出爱心,像牧者一样劝诫,就要遵循基督的指导去做,不将这罪传扬出去,以保护这位弟兄姊妹的名声。如果我们先去跟其他朋友讲论这罪,然后再去找犯罪的人,那就不那么有爱心和牧者般的关心了。这不是耶稣教导我们做的,他呼召我们以爱心和温柔、像牧者一样去指正我们弟兄的错误。

3. 管教要坚持不懈

第三,弟兄姊妹们,我们要注意到管教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说一不二。所以,如果我们第一次劝诫失败了,我们不能就认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该说的都说了,其他的就不管了。

绝对不能这样!事实上,耶稣从来没有限定过劝诫的次数。一个人犯了罪,他可能只需要劝诫一次,也可能需要探访劝诫几次甚至十几次,用圣经的话语指出他错在哪里,为什么这样说或这样做得罪了人。

耶稣说,只有当这个人不愿意听,不接待探访,不听完意见就拂袖而去,这里当然也包括当他继续犯我们劝诫他离开的罪时,我们才应该带着两三个人同去,跟他谈话(证实他真是犯罪了)。

这样做也有助于使犯罪的一方意识到罪的严重性,也使指正的一方意识到劝诫的严肃性。如果一个人来指正我的错误,我可能会说:“那只是你的意见、你的观点,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做错了!”但如果两三个人来找我谈话,他们一致认为我做错了,那我就应该谦卑自己、认自己的罪,并且求主赦免了。

耶稣说,如果这还没有用,那就告诉教会,这样,教会的长老就知道有一个成员跌倒犯罪了;最糟糕的是他执迷不悟、顽梗不化。弟兄姊妹们,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也就是长时间私下劝诫不奏效时,长老们才应该参与进来,而不是在这之前就参与进来。

很多人都知道,长老介入后分三个步骤:实施教会纪律,禁领圣餐;公布该会员所犯的罪以及拒绝离罪的刚硬态度;最后开除会员身份,宣布他在耶稣基督的团契和国度里无份。

这里我们看到,从私下劝诫开始的管教,可能最终会有集体的参与,即为了整个教会的缘故,教会公开实施教会纪律,这样神的子民可以用祷告和鼓励的方式参与进来;同时,公开实施教会纪律也是一种防范措施(它有公共威慑力),通过见证教会纪律的实施(甚至是开除会员),神的圣洁和对神的敬畏会在会众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记,这样会众会更努力使自己远离罪。

我们在圣经中也看到这样的例子:毫无疑问,大卫犯罪被公之与众了,他也在全以色列人面前公开认了自己的罪,(虽然不是在大卫犯罪的当时),诗篇32就是他的训诲诗,以色列人后来还在敬拜中唱这首诗篇。在士师记中,亚干的罪是被公开处理的,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被招聚到一起,目睹耶和华神对亚干和亚干一家的审判。

在新约使徒行传第5章中,我们读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私下留下了几分他们起誓要奉献给主的价银。当彼得指出他们的罪时,他们竟敢对彼得说谎。

彼得控告他们欺哄圣灵。在这段记述中,主亲自施行管教,在他们说谎之后击杀了他们。然而,我们很少留意到最后一节经文,第11节说:“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主施行管教的这个例子在信徒中是家喻户晓的。它使将神圣的敬畏注入到信徒的心中。圣经中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在会众面前施行管教纪律的,哥林多前书第5章,保罗命令哥林多教会不要在施行教会纪律的事上优柔寡断,因为他们中间有一个人与他的继母行淫。

所以保罗写信给他们说:“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第4节)

这个例子非常有说服力,因为它清晰地显明了教会纪律是我们主所使用的天国的钥匙,是与福音的传讲紧密结合的,它用于集体敬拜中,为的是神得荣耀、教会得洁净。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作为基督徒,我们蒙召切实地完全地遵守教会纪律,我们的主命令我们这样做。我们应确保自己永远不在所行的道上停滞不前,认为罪会自行消失,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罪的问题”会自行矫正——这是我们的责任。

我们绝不能不愿挑起私下劝诫的担子,或者害怕我们的劝诫会使犯罪的弟兄姊妹更加叛逆,从而把他们推得更远。我知道这是我们最直接的反应,但是这会使我们回到一开始就指出的问题。

劝诫没有用是世人的观点,但可悲的是,这种错误的观点已经潜入教会。很多教会因此尽可能避免实施教会纪律,只有当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才考虑实施教会纪律。但往往到那时,大家想去挽救也已经为时过晚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主要求每一个教会成员都应参与教会的管教,因为作为基督徒,我们是神家里的人,是神所爱的。我们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赎回来的,是三位一体的神使之成为圣洁的人。

主要我们与神、与邻舍和睦相处。然而,他知道我们倾向于犯罪(像迷失的羊),也知道我们会堕落犯罪,因此,他满有恩典地为我们预备了这充满爱与眷顾的规定,我们称之为教会纪律。所以弟兄姊妹们,让我们牢记马太福音第18章的话语,和比利时信条中的教导,谨记箴言书3章中出于爱的训诫:“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