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理解“一人得救,全家蒙福”这句话?

本节不是说只要家中的一个人相信,全家人就自动得救。的确,根据上下文(32-34节)禁卒的全家人都得救了。但是,他们得救不是因着禁卒的“信了主耶稣 ”,而是因为当他们都听了保罗、西拉所讲的主的道(32节),就悔改也信了耶稣基督(34节),不然,保罗、西拉不会为他们施洗(33节)。[MK1:4,5.徒2:38;8:36,37;10:47,48;16:14,15。使徒们只为那些悔改信了耶稣基督的人施洗。]所以说,禁卒的家人是因信了主耶稣得救,而不是因为禁卒的信而得救。

徒16:31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此句话是神出于恩典对禁卒及其全家人的呼召(the call from God)。这句经文与彼得在徒2:37-39所讲的均基于圣约。徒16:31是一句圣约语言(covenantal language)。徒2:39告述我们:罪得赦免和领受圣灵的应许,是赐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而不是只赐给“你们”,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所以做为一家之长,要在神面为前抓住这一个应许,带领自己的家人及其自己的儿女来信主。古时家长的权威很大,特别是在信仰方面,家长所信的是甚么,往往全家人也会跟着相信,例如:亚伯拉罕的家。所以,神在徒16:31中不仅是在呼召禁卒个人,也是在呼召他的全家,呼召他要带领其全家信主得救。禁卒及其全家人的信主悔改和受洗行为是他们在听了主的道、被圣灵感动后对神的呼召的正确回应(the right respond to the call of God)。

同理,哥林多前书7:14的经文不是说不信的丈夫因着信主的妻子就自动得救了。这节经文里的“成了圣洁 ”,英文圣经NRSV “made holy”的意思是已被分别出来应成圣洁的。也就是说,进入圣约和得救的应许的呼召已临到这个不信的丈夫。他已有了进入圣约和得救的应许的地位。他之所以能得到此地位,是因为神出于恩典而与其信的妻子所立的圣约。根据圣约神把得救的应许赐给了我们全家。虽然这位不信的丈夫已有了得救应许的地位,但这并不表明他已经得救了;只有当圣灵使其重生和正确地回应了神对他的呼召,这位丈夫才能得救。这个正确的回应就是:悔改,信主,受洗进入圣约--成为神圣约里的儿女。

为什么圣经是一点一点展开的,没有一下子都让我们知道呢?

圣经是神特殊启示的书。它准确无误地记录了神是如何逐步向人类启示他自己的事实。的确,神没有一下子都让我们知道他要给我们的全部启示。

神如此做有以下两个原因:其一,这是神自己的意愿。如何向我们启示他自己,这完全取决于神, 这是他的主权。他乐意 “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其二,神是完美的、万能的、全知的、绝对的和无限的, 而我们人则是不完美的、有限的和相对的。如果完美、绝对和无限的神一下子把他自己都启示出来,作为不完美、相对和有限的人,我们是无法一下子理解神的启示。不然,主耶稣基督也就不必用非常简单的比喻或寓言不厌其烦地向人们讲解天国里的事了。如此看来,圣经一点一点地展开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吸收神给我们的启示;神愿意我们用一生的时间逐步认识他。

启示录里面提到耶酥再来的时候,以色列真的只有14万4千人可以得救吗?而且各支派都有详细的数目。

启示录7:4-7节的经文是不能照字面解释的。各支派如此详细平均的数目---“一万两千”是一个象征性的数字,它说明神子民人数的完全。当耶稣基督再来时,得救的人数绝对不会只有十四万四千人,因为第九到第十七节的经文告诉我们没有人能数过来得救的人数; 得救的人也绝对不会只是犹太信徒而已,因为在第三节里所提到的“神众仆人”一定包括了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弗2:11-22)

马可福音14章,主在设立圣餐时说: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神国喝新的那日子,请问那日子是指什么时候?请问什么叫"喝新的(葡萄汁)"?

根据上下文,主耶稣的这句话是他与门徒共进最后的晚餐时讲的。“葡萄汁”这个词在原文希腊语中的意思是“葡萄的产品 ”,它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等。根据教会史的记载,主耶稣基督在他最后的晚餐中喝的是葡萄酒,而不是葡萄汁。

“我不再喝这葡萄酒”,主耶稣在此是预言他即将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日子”是指耶稣基督再来时,所有信徒与他在新天地里同享羔羊婚筵的日子(启19)。“喝新的”,即喝新的酒,这是指新天地里的辉煌。它象征了神将来在新天地里要赐给信徒的幸福、繁荣, 和欢笑。在这个新天地里,神要擦去信徒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嚎、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

所以,25节整句话更深一层的意思是:虽然主耶稣将不能在这个世界里再与我们同饮这葡萄酒了,但在未来的新天地里,他必使我们与他同享那极乐的幸福和无限的繁荣。这也暗示着我们今天在主的圣餐桌前吃这饼、喝这杯时,都只是预尝“喝新的那日子 ”;唯有在新天地里完美、无限的幸福和欢笑才是我们永远的福乐。

受洗的时候,点水和浸水有什么区别啊?圣经中都是用浸下去的,为什么我们是用点的呢?虽然知道效果是一样的,但是要讲出个所以然来就讲不清楚,希望牧师给我讲一下。

在洗礼的仪式上,用点水还是用浸水就其意义而言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因为洗礼仪式本身并不能使人得救。洗礼是主耶稣基督所设立的。在马太福音28:19节,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根据我们的教义,这一圣礼向我们证明,并印证:1)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被收纳为神圣约的儿女。2)我们一切的罪已经被基督的宝血洗净了,这使我们在神的面前得称为义。3)圣灵藉此圣礼叫我们确实知道他住在我们中间,每日更新我们的生命,直到至终我们毫无瑕疵地被带到神在永恒中拣选的圣民的会中。

综上所述,洗礼具有神圣的象征意义。既然洗礼是象征性的,那么在执行此圣礼时所用水量的多少并不重要。因此,施洗的方式可以是点水、浇水和浸水。这些方式的果效都一样。

但是,有人却认为浸水才是唯一正确的施洗方式。可是,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里只说道“给他们施洗 ”,并没有说“给他们施浸”。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经文只告诉我们,“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却没有讲明耶稣在水里受洗的方式(太3:16)。事实上,圣经根本就没有给我们一个标准的施洗方式。所以,浸水并不是唯一正确的施洗方式, 而是施洗方式之一。

在我们归正教会,虽然我们根据以 西 结 书 36:25在施洗时采用点水方式,但是,如果受洗的人有要求,我们也可用浸水的方式。通常婴儿在他们出生后的第七天或第八天就要受洗,很显然,对这么小的婴孩是不可用浸水方式的。

有人在患病及其痛苦又无希望治愈时选择了安乐死,请问基督徒能这样做吗?

“安乐死 ”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它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或尽其量减少痛楚地致死的行为或措施,一般用于在个别患者出现了无法医治的长期显性病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对病人造成极大的负担,不愿再受病痛折磨而采取的了结生命的措施时,经过医生和病人双方同意后进行,以通过提前死亡的方式减轻痛苦。--维基百科)换句话说,“安乐死 ” 也就是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的状态下通过他人帮助而自杀。

作为一名基督徒,我们不但不能这样做,还要坚决反对“安乐死”。因为所谓的安乐死是违背神旨意的。首先,人的生命是神赐予的,神造人的目的是让我们荣耀他;人是神照着他自己的形像造的(创1:27),所以我们人是有尊严的,每个人都配得尊敬;人是神圣的,因此人不应该被杀害(创9:6),或被诅咒(雅3:9)。我们的身体其实并不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造我们的神。在哥林多前书6:19节保罗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既然神是我们身体的主人,我们是神的工作,那么只有他才有权利给予生命或取走生命。传道书3:1-2节的经文告诉我们,“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在约伯记1:21节约伯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其次,每一个生命(健康的,残障的)都有其目的。神预定了我们每一个生命的生和死的时间,就像诗篇139:13-16节所说,“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神不但造了我们,而且还眷顾着我们;所以每一个生命都是重要的,是不应该被毁坏杀戮的。

最后,在出埃及记神给我们的十诫中,我们被清楚地告诫,“不可杀人”(出20:13)。帮助他人实行安乐死就是在杀戮神所创造的生命,同样在他人帮助之下实施安乐死也是在杀戮神所创造的生命; 在神眼里这都是不可接受的,因这样的行为干犯了神的律法。

其实,我们有责任去照顾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而不是帮助他们去自杀。事实上,借助现代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患绝症的病人是可以一直安祥地活到他们被神带走的时刻。

平安!耶稣在被门徒出卖时说的“求主叫这杯离开我”, 是什么意思?

主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结束以后,在犹大带人来抓他之前,带领门徒来到一个名叫客西马尼的地方祷告(太26∶39,可14∶32)。耶稣此次祷告的内容在四福音书里都有记载(太26∶36-45,可14∶32-42,路22∶39-46,约12∶27)。主耶稣知道很快他就要被卖,且被钉上十字架。耶稣不仅看见了神对罪审判的怒火的烈焰正向他倾倒下来,也同时感觉到了那烈焰的灼热;因此耶稣当时是惊恐、忧愁、极其难过,几乎要死的(太26:37;可14∶33-34)。于是,他重复祷告了三次,祈求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太26:39) 主耶稣如此恳切地祷告,以至于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

“这杯”象征着极深的忧伤和痛苦,它是指那位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即赎罪祭),以至圣父转脸不看他的痛苦(见27:46;林后5:21)。“这杯”原本是我们要喝的,但天父差遣他唯一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地上,就是要代替我们喝这杯,也就是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受死;所以,这杯就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因此,“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的意思是:我天上的父啊,如果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来完成你对你的选民的救赎计划,就求你不要叫我经历那在十字架上的死。在此时此刻我们看到耶稣作为一个完全有血有肉的人,人性的局限性使他不想去经历那被父神离弃,且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但是,39节的后半句告诉我们:耶稣最后乃是按着天父的意思,而不是照他自己的意思。由于“耶稣必须要经历十字架的痛苦 ”是天父的旨意,对天父百分之百的顺服又使得耶稣甘心乐意地走上了十字架。

我想问问,是不是基督徒或者是慕道友不能够和不信的人结婚?

是的,基督徒是不应该与非基督徒结婚的。创世记6:2告诉我们:“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这里“人的女子”是指非信徒。因神的儿子们娶不属神的女子为妻不是神所喜悦的,所以,在第三节里神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在申命记7:3,神非常清楚地命令以色列人说:“不可与他们(外邦人)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在第4节里,神启示了为什么他不准许以色列人娶外邦的子女。神说:“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但是,有些神的子民就像以扫、参孙和所罗门一样,对神的这一命令置若罔闻,执意娶外邦女子为妻,结果他们都得到了血的教训。(创26:34-35; 28:6-9; 士14:1-3; 王上11:1-3)就以所罗门为例:“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神。”(王上11:4)

在新约时代,保罗也告诫我们应只与信徒结婚。在哥林多前书7:39, 他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使徒保罗有权利娶妻,但他只能娶信徒女子为妻(林前9:5)。 所以,根据圣经基督徒应该只与基督徒结婚。

当今一些与非基督徒谈恋爱和结婚的借口五花八门。我们常听到的有以下几种:

  1. 我的男朋友很开通,我可以向他传福音和作见证,谁敢说与我结婚后,他不能成为基督徒呢?
  2. 他虽不是一个基督徒,但他是个好人。
  3. 他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基督徒还要有绅士风度。
  4. 我已经告诉他,“要想娶我,你必须要先成为基督徒 ”,他也答应我了。
  5. 他是有一些缺点,但是,没有人是完美的。
  6. 我知道我应该与他断绝恋爱关系,但我不想伤害他。上述这些理由,其实都是不顺服神命令的借口。

我们要知道:神给我们诫命不是要限制我们,伤害我们;而是要保护我们免受伤害。

您好。希伯来书10:26节讲到若人得知真道之后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是不是说人若知道圣经中的教训却故意犯了罪,这样的人就再也没有机会悔改了,他的结局就是下地狱是吗?因为后文也提到了亵慢了施恩的圣灵,而按照圣经福音书的教导,亵慢圣灵的罪是不得赦免的。这一教训该怎么理解呢?谢谢您!

要正确地理解这节经文的教训,我们就必须从它的历史背景和上下文中去解析这句话。希伯来书是写给犹太基督徒的,也就是说这部书的第一读者是非常熟悉旧约圣经的犹太基督徒,圣约的子民。使徒保罗写这封书信给这些犹太信徒,是因为他们受到引诱,信仰开始动摇,有回归犹太教的危险。所以,在这封信里,保罗告诫他们:旧约不过预表新约,新约乃是神实践在旧约所应许的话,神的应许仍然完全确实可信,所以作为圣约的子民,他们务要坚持原有的信心与盼望,不可退后动摇,必须要在这属灵的争战中坚忍到底,尽我们的圣约责任和义务。否则,就会像当年在旷野中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样,受到神的审判(圣约的诅咒)。

根据这个背景, “故意犯罪”指的是变节叛道之罪:就是第29节所讲的“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 ”;犯这罪的人,就是“舍弃正直的路,行走黑暗的道,欢喜作恶,喜爱恶人的乖僻。”(箴2:13-14)他们背叛圣约,拒绝圣约记号的印证。这等人实际上就是那些并没有真正悔改的人。他们的结局就是下地狱,但是,不是因为神没有给他们机会悔改,而是他们甘心故意地自绝于神。神之所以这样重罚这些悖逆的子民,乃因为他们是“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他们“若是离弃道理 ”,就是放弃、不再相信基督耶稣这位唯一的中保为我们所成就的赎罪祭,那 “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因为这样就等于“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 (来6:4-8)

综上所述,我们可看到从神得到的恩典越多,神对我们的要求就越多、越高;若不顺服他,他对我们的惩罚也就越严厉。所以,不要以为受洗加入了教会,成为了圣约的子民,我们就进了保险箱,以为无论你做什么,最终你都会进入天堂。如果我们不是真心悔改、归向神,而是背叛圣约,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神对我们的审判和在地狱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来10:31) 还有一点请注意: 这节经文不是在讲有关拣选的问题, 即一次得救, 就永远得救。 它不是在谈论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是否还会丧失他的救恩。它只是告诫我们作为得到了神全备启示的圣约子民, 我们一定要守住圣约, 不要明知故犯的背叛神;否则, 圣约的诅咒就会临到我们。

基督徒能用心理学来进行治疗吗?我们应如何合理应用心理学?

当然可以。但是,一个有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的基督徒应先咨询其牧师,如果牧师不能够帮助,方可再去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这名咨询师应该是一位以圣经为原则来解释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的基督徒。

心理学的名称源于希腊语,由ψυχή(psyche,“灵魂”)和 λόγος(logos,“研究”)所组成,是一门研究人类及动物的行为与心理现象的学科,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包括理论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二大领域。心理学研究涉及知觉、认知、情绪、人格、行为和人际关系等许多领域,也与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家庭、教育、健康等发生关联(维基百科)。目前,心理学理论的种类五花八门。但是,绝大部分的版本都是基于与圣经相抵触、不信神的主观假设,而不是真正科学研究的结果。由这些理论所产生的精神疗法目前也都只停留在表面,并且也只能够处理在一个世俗水平上的人的心理活动的表面现象。这些理论会使我们偏离透过圣经来处理解答问题的基督徒观念。根据这些理论,首先,其一,个人的幸福是心理学追求的最高的目标--人是中心;其二,人类本性基本上至少是好的或者中性的。其次,答案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自身之内。多数形式的心理学认为打开个人问题的钥匙就在我们自己过去的某处。

正确的与圣经相符的心理学是圣经心理学(Biblical psychology)。圣经的心理学是从人的被造,人的堕落和得救赎的圣经观点来描述和解释人心灵活动和外在行为的学科。

它以神为中心,是基于神在圣经里给我们的启示。由此而产生的精神疗法(psychotherapy)叫做“圣经咨询”(Biblical Counseling)。作为一名基督徒,除了那些需要医生用医药治疗的心理疾病外,其他的心理障碍都应运用“圣经咨询”疗法。圣经宣告: 神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了我们 (彼前1:3).“虔敬”包括心思意念和行为。所以神说,“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灵魂)、教导人学义(行为)都是有益的。”

“圣经咨询”疗法的特点是:

  1. 有关人心思意念和行为的真理是从神的话语而来;
  2. 人思维和行为的标准在圣经里都有准确的描述;
  3. 用圣经的原则加上圣灵工作带来人思想和行为的改变;
  4. 人活着的首要目的是要用自己的生命来荣耀神;
  5. 引导病人认识:心理的疾病和人世间一切的愁苦都是因我们人的罪所导致的。我们的行为不端是因为我们是在灵性上全然败坏的罪人。真正能医治的药方就是来到神的面前,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认罪悔改,在圣灵的光照带领下以神的话为准则,过敬虔的生活。

对于我们基督徒来说,一个很清楚的事实就是:除了在耶稣基督里被新造更新之外,人的心理疾病是不可能得到完全治愈的。在心理学这一学科领域,任何人所发明的精神疗法都是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能治本的做法。